2019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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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自2019年11月18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A,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2;C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C,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3;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6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 号24 楼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网站: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