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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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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函件的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向公司监事会送达的《致全新好监事会函》(以下简称“《函件》”)函件内容如下:

“贵部门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对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程序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对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程序:请汉富控股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本人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备齐身份证、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与上市公司日常通讯方式等资料,到公司监事会完成汉富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合法身份确认手续,并由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出具意见报告。

现存在如下情况:

一、我公司亦急于与汉富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取得当面沟通,2019年11月14日我司走访汉富控股工商登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28A03”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元港中心A座9层”均已人去楼空,大门紧锁,透过玻璃门缝隐约看到一些投资人催债的纸条。

二、上市公司与吴海萌、谢楚安等多起诉讼仲裁案件存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巨大风险。股东解除上市公司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7.74亿元担保事项的承诺到期在即,汉富控股对于解除该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三、我公司有证据证明汉富控股前期股权交易尾款1.59亿元实为对上市公司的占用资金,依法应当立刻归还上市公司弥补诉讼损失。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认为在此危急上市公司存亡的时刻,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必要与汉富控股实际控制人韩学渊先生本人当面沟通前述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担保解除及占用资金的归还事宜。

同时,因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担保解除情况将对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根据《公司章程》,请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权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一1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公司审核,公司收到涉及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存在如下疑问:

1、经检查,《授权委托书》内容为韩学渊个人委托崔杰办理《一致行动协议》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未知是否为原件、仅有韩学渊签名(该签名经比对与其以前提交文件签名存在差异)且未加盖汉富控股公章,受托人崔杰无身份证号码信息,无法确认受托人合法有效身份,同时未附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一致行动协议》中协议条款编码错乱,未能确定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3、《一致行动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即双方均为公司投资者,但《一致行动协议》中并未说明融美科技的持股情况。

基于前述不确定性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邮件送达的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与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美科技”)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授权委托书》,随后收到相关原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7,以下简称“全新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公司7500万股,持股比例为21.65%。

2、乙方系于2019年1月6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专业数字图像拼接显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是国内专业从事大屏幕拼接、边缘融合、无缝拼接、图像拼接、多屏显示等显示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专业性生产服务公司。

3、现乙方为甲方的合作伙伴,拟与甲方共同在未来12个月内依法通过司法拍卖、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主动要约等方式增持全新好不少于5%股份。

4、本协议各方基于对全新好后续发展的信心,经友好协商,拟在公司股东大会等公司管理活动中采取一致行动,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维护、巩固各方在公司的控制地位。

5、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共同致力于全新好的发展,继续推进公司的经营转型,并在处理有关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或者需要由股东行使召集权、提案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一致行动人地位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具体协议,以玆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对方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如下: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股东行使召集权、提案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提案、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报酬事项、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改公司章程等;

2、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采取一致行动时,须事先由各方进行充分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动;

3、在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4、本协议各方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委托其他一致行动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时,则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5、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未来增持的公司股票将与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合并计算,乙方应当按照《公司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相关规定,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定义务。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各方陈述和保证:

1、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其持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

3、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构成其为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同或类似安排的违约或不履行;

4、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各方与其他非本协议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与其他非本协议股东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的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本协议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本协议期限

各方同意,本协议期限为【3】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计算。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如本协议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持股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决定,协议各方同意按照该决定执行;

2、本协议各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协议其他各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使用之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不再适用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约束力。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相关规则及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汉富控股与融美科技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

(二)汉富控股法人签字(未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10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2019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交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

2019年11月1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2%)向公司监事会送达《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文件,要求向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临时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范启超先生、徐栋先生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14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健全贵公司治理架构,作为持有你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向你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以下临时提案:

一、《关于选举陈毅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田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请贵公司监事会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你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选举陈毅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田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在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会议其他审议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6日披露于指定报纸、网站上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19年第五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毅龙、田进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毅龙、田进简历》

陈毅龙简历:

陈毅龙: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74年6月27日,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CPA、CIA、MBA等证书,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历任上海实业集团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36)董秘、财务总监,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044)董秘、副总裁,现任江苏美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毅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田进简历:

田进,男,汉族,1958年7月23日出生,大专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83年8月起任江苏如皋市建筑钢模板厂技术员,1987年9月起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如皋市支行,历任基建会计、金融监管员、监察室主任等。

田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10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暨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

2019年11月1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向公司监事会送达《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文件,要求将《关于选举陈毅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田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博恒投资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故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没有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5:00至2019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免去韩学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黄国铭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杨春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选举陈毅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田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4、5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博恒投资作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向公司监事会提交,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60007;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3)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申报1.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1,申报2.00元代表股东大会议案2,以此类推。

(4)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关于免去韩学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选举黄国铭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选举杨春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选举陈毅龙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选举田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