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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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年11月14日下午16: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沈东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东新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肖国栋、吴彬、沈东新、马洁、孙新霞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中:沈东新为主任委员。

选举张志刚、陈盈如、马洁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盈如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设立审计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选举沈东新、陈盈如、马洁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洁为主任委员。

选举沈东新、马洁、张新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新吉为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张志刚为总经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樊国康为董事会秘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姜振峰、许晓兵、张春辉为副总经理、狄明军为总工程师、樊国康为总会计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刘江华为证券事务代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内部管控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对央企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宝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现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约120万元,包含专项审计及内控制度审核等费用。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理。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东新、张志刚、狄明军简历见2019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樊国康、姜振峰、许晓兵、张春辉、刘江华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樊国康:男,汉族,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八钢公司财务部驻炼铁分公司主管,八钢公司经营财务部成本改善室主管,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见习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

姜振峰: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小型材厂准备作业区作业长、棒线轧钢工程指挥部成员、棒线轧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轧钢厂副厂长、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轧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许晓兵: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高炉厂3#炉党支部书记、高炉厂准备作业区作业长、0#、5#高炉作业长 、炼铁专业工程师、南疆工程指挥部项目组长、本公司第二高炉分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兼炼铁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炼铁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

张春辉: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转炉炼钢厂转炉作业长、转炉冶炼工程师、板带工程指挥部冶炼工艺负责人、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本公司炼钢厂第一炼钢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炼钢厂厂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

刘江华:女,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八钢冶金安装公司出纳、本公司财务部销售会计主办、八钢公司经营财务部资产效率室会计主办、天津大桥集团新疆焊接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主办。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1月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17: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推举监事郑文玉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郑文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9年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工作简历

郑文玉: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八钢炼铁厂运转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炼铁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八钢公司检修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八钢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炼钢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9-02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瑞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对央企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宝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现状,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与瑞华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和评估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解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