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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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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9-07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5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2月25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更正后: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25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日一2019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15:00至2019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25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邝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程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曾繁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陈炜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欧瑾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已经公司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2、议案5、议案6已经公司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传真:0755-33683385转2137(请注明:董事会办公室 欧瑾收)

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欧瑾

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委托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累计投票议案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写明同意票数,委托人对非累积投票事项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三: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19年11月27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