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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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公司2019年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14,190,71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份数量总计128,980,05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确定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确定配股数量的董事会召开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确定的2019年配股比例。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监-00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议案》。

公司2019年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14,190,71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份数量总计128,980,05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明确配股比例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5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过程中。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2019年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1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14,190,71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份数量总计128,980,05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公开配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5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配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