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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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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江融创”)《关于计划增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赣江融创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前,赣江融创持有公司股份49,178,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3、前12 个月内增持计划披露及实施情况:无。

4、前6个月内减持情况:无。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赣江融创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金额:

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

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15元/股。

4、增持实施期限:

增持期限自公司披露本次增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增持股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6、资金来源:赣江融创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增持价格上限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赣江融创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交易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