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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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9-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9-11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仅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未来合作的具体事宜仍需经过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约定为准。

2、在签署正式的具体协议之前,该项目的后续具体合作及实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自愿平等、开放公平、互利共赢的原则,拟在鲲鹏超算中心、自主可控的服务器与PC生产基地、智慧城市、运营总部、资本合作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助力厦门建设鲲鹏产业生态基地。

该框架协议仅为双方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方式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或律师发表意见。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本次合作方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履约能力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市人民政府

乙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鲲鹏超算中心:基于厦门市建设超算中心的规划,支持乙方参与市级鲲鹏超算中心建设。甲方以向乙方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并鼓励辖区内企业使用超算中心服务。

2、自主可控的服务器与PC生产基地:通过2-5年的时间,乙方在厦门建设自主可控的服务器和PC生产基地,甲方支持乙方将生产基地落地。

3、智慧城市:甲方支持乙方关联企业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参与厦门智慧城市建设。

4、运营总部:乙方在厦设立华为业务运营总部,将除在厦产业外的华为业务板块转移至厦门结算并在厦纳税,甲方予以政策支持。

5、资本合作:乙方联手投资机构及实力企业,在厦设立产业基金,借助资本驱动,吸引乙方上下游生态合作伙伴落地厦门,甲方发挥市产业基金的作用予以积极支持。

(三)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意在坚持务实高效、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厦门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基于华为鲲鹏的基础软硬件生态建设与合作,推动厦门市建设基于鲲鹏生态的产业基地,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仅是双方形成合作关系的意向性文件,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该项目的后续具体合作及实施尚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