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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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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9-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股票简称:福斯特公告编号:2019-04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发行人”)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福特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11月20日(T+2日)16: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1月20日(T+2日)16: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福特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3.3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福斯特本次公开发行1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8日(T日)结束。根据2019年11月14日(T-2日)公布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福特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福特转债本次发行110,000万元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计1,100万张(110万手),发行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的原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福特转债为763,650,000元(763,65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42%,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福特转债为82,574,000元(82,574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51%,网上中签率为0.00686193%。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237,948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203,364,254手,配号总数为1,203,364,254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 - 101,203,364,25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1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19年11月20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福特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5962个账户申购,其中5852个账户在2019年11月15日(T-1日)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且申购符合《发行公告》的有关要求,为有效申购,其余110个账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购资料、资产/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等不符合申购要求,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369,837,000万元(3,698,370,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福特转债总计为253,776,000元(253,77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07%,配售比例为0.00686183%。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福特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19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联系电话:0571-61076968

联系人:章樱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1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