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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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2019-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83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29证券简称:上海雅仕公告编号:2019-07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1号文核准,于2017年12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工作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东兴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兴证券承继。东兴证券已指派曾冠先生、邓艳女士(曾冠先生与邓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海通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曾冠先生与邓艳女士简历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曾冠先生与邓艳女士简历

曾冠,保荐代表人,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五矿资本(600390)、瑞和股份(002620)、人福医药(600079)、天味食品(603317)、强力新材(300429)、中科海讯(300810)等项目的IPO及再融资的保荐和承销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邓艳,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石英股份(603688)、金新农(002548)、美盈森(002303)、仙坛股份(002746)、丽鹏股份(002374)等再融资项目,美盈森、璞泰来重大资产重组,复大医疗IPO,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