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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3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5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所以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谢彦辉先生、卢大鹏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王伟先生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4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详见2019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施工任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多种规格标号的商品混凝土。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3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出任公司董事,股东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推荐王伟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彦辉先生、卢大鹏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王伟先生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4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同时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对上述公示信息提出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同时发表了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红河工程处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谢彦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2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大鹏,男,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潮州工程处副主任、国际工程部部长、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督部部长。2018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卢大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中心修造厂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厂长,公司机电部第一部长,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孙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济师,2014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起任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冯宝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彭迎春,女,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助理、发展部副经理、发展部经理、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董事、广东建总房地产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建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起任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起任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起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彭迎春女士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陈鹏飞,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务部副部长。2018年7月起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

陈鹏飞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与预结算管理部(法务室)副部长,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水工建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厅总规划师兼规划计划处处长,清远市阳山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锻炼)。2016年12月起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

王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声森,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广东省计算机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授新合伙人、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起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专业标准委员会委员。

黄声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尹兵,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助理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重组预审员,北京华商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信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浙江企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起任上海芯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企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芯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尹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彭松,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珠海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证券时报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主任、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记者。2014年3月起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起任苏州中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任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中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彩虹,女,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珠海泰坦电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办事处主任、GE工业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深圳市晓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深圳一泓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起任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祥容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合伙人。

李彩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4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华隧集团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合同金额434,853.5607万元,其中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186,815.7598万元,盾构施工区间总长9,735.64m,计划投入6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其中,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盾构施工区间长2,467m,计划投入2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盾构区间长7,268.64m,计划投入4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为完成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7,850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4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用于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盾构区间施工。

公司拟以不超过9,000万的自有资金元购置2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用于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施工。

一、购置盾构施工设备的决策情况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的自有资金元购置2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用于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施工,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起于广州火车站,沿广园西路、机场路、106国道至嘉禾望岗站,线路长度11.9km,全地下敷设,共设车站8座。其中,公司负责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乐嘉路站(不含)-岗贝站(含)-新市墟站(不含)-马务站(含)-创意园站(含)-鹤南站(含)范围内除疏散平台、轨道、供电系统、弱电系统及信号系统专业外,全部专业工程任务的施工管理。

三、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工程施工业务市场前景

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增强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能力。根据《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要完成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根据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初步匡算,“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共88项,投资规模为1,803亿元。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景广阔,盾构作为引水隧道施工的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也将越来越备受关注。

轨道交通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预计达到约6,000公里。广州市计划2016年至2020年分期启动建设15条(段)、里程规模413.50公里的地铁新线,到2020年,广州建成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520公里,形成“环线+放射线”地铁线路网,到2035年广州城市轨道网络达2000公里。

公司拟购置的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广泛应用水利、城际轨道、城市地铁、越江隧道、公路、铁路等隧道工程,市场前景广阔。

四、购置盾构施工设备情况

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盾构施工区间长2,467m,计划投入2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目前公司无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根据公司目前盾构设备的实际及未来轨道交通施工的情况,公司拟以不超过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置2台(套)Ф6680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包括配套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用于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的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施工。

公司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Ф6680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购置2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2%(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50年,投资利润率为10.42%(所得税后)。该购置盾构施工设备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财务可行。

五、购置盾构施工设备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置2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是为了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项目施工任务,参与未来盾构施工工程的竞标,有利于提高公司工程施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4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华隧集团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合同金额434,853.5607万元,其中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186,815.7598万元。根据工程设计,公司工程施工内容需要多种规格标号商品混凝土,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拟采购上述商品混凝土。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顺利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施工任务,依据项目业主相关文件要求,需在其合格供应商企业库内选取商品混凝土材料供应商(甲控)。公司按照招标基本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广州造价站”)公布的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作为基准单价,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在业主合格供应商企业库内确定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成公司”)为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拟向其采购多种规格标号的商品混凝土约188152m3,中标下浮率为5.1%,金额暂定为12,002.2538万元。

由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四级企业,公司向新成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建工集团派出董事,因此,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建工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37.32%的股权,新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四级企业,公司与新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向新成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基础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村塘贝北路1号。

(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注册资本:2,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2011年9月14日。

(六)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1893694R。

(八)关联关系: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成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四级企业。

(九)股东情况:建工集团持有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74.36%股权,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新成公司100%股权。

(十)新成公司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历史沿革

新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013年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017年迁建至白云区江高镇塘贝村。

新成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新成公司能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各种强度(C10-C80)、各种类型(普通、抗渗、水下、泵送、路面)的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新成公司现在拥有两条全自动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300万m3,日生产能力5000 m3,新成公司拥有40多台搅拌车,并配备了GPS调度指挥系统,车辆调度高效快捷,确保满足客户需要。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根据工程设计,公司工程施工内容需要多种规格标号商品混凝土约。为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拟向新成公司采购上述多种规格标号的商品混凝土约188152m3,金额暂定为12,002.2538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项目业主相关文件要求,需在其合格供应商企业库内选取商品混凝土材料供应商(甲控),公司按照招标基本月广州造价站公布的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作为基准单价,经过邀请招标在业主合格供应商企业库内确定新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5.1%,即采购价格以广州造价站每月公布的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基础下浮5.1%。定价公允合理。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多种规格标号的商品混凝土约188152m3。

(二)合同价格:按照招标基本月广州造价站公布的市场商品混凝土作为基准单价,中标下浮率为5.1%,金额暂定为12,002.2538万元。

(三)价格调整:每个月调整一次结算价格,价格下浮调整系数5.10%,为固定系数。

(四)货款支付:合同款项均用人民币以电汇、云信支付或支票的方式,通过双方开户银行之间进行。结算方式为月结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争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争议管辖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是为了完成进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施工任务,工程项目施工对公司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九、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441,515,418.45元(含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查验,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施工任务而进行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工程项目施工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业务规模,提升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项采购价格依据招标基本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市场商品混凝土价格作为基准单价,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4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粤水电”)因投资建设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3,000万元。为推进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由五家渠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北塔山投资建设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投资28,747.73万元。

为推进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五家渠粤水电不超过23,000万元贷款提供全程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项目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五家渠粤水电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五家渠8区长安路409号友好花园小区15栋1单元301室。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5年12月8日。

(五)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六)注册资本:5,80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能源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

(八)五家渠粤水电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九)五家渠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保证五家渠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五家渠粤水电不超过2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五家渠粤水电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五家渠粤水电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推进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五家渠粤水电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035,841.22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519,784.16万元人民币(按照2019年11月22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71%。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4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

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粤水电”)因投资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为推进该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洲投资”)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该项目投资建设规模5,749.17万元。根据银行评估,项目贷款4,027.46万元,贷款前三年利息573.66万元,合计4,601.12万元。按照银行要求,担保额度不低于4,601.12万元的20%,即920.224万元。

为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的投资建设,晨洲投资拟为封开粤水电不超过920.224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持有封开粤水电99%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肇庆粤桂汇信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封开粤水电1%股权。根据《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政府方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融资任务由公司负责落实。因此,肇庆粤桂汇信建设有限公司不为封开粤水电贷款提供同比例担保。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晨洲投资为封开粤水电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二)住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封州一路398号东丽新城3座1103房。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时间:2018年11月5日。

(五)法定代表人:李同明。

(六)注册资本:1,725万元。

(七)经营范围:负责《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项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业务。

(八)公司持有封开粤水电99%股权,肇庆粤桂汇信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封开粤水电1%股权。

(九)封开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920.224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保证封开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晨洲投资为封开粤水电不超过920.224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封开粤水电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封开粤水电本次贷款主要用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封开粤水电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035,841.22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519,784.16万元人民币(按照2019年11月22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71%。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4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15:00至2019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伟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冯宝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彭迎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黄声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尹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彭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李彩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李万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刘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9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二)、(五)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议案(五)回避表决。

议案(一)、(二)、(三)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或回避。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