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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9-03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4,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诉讼保全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0日。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21-01号)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冻结通知书》((2019)京03执保497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因诉讼保全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金花投资质押股份数量114,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金花投资复函,说明如下:

1、金花投资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金额合计41,500万元,最近一年金花投资无发债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况,目前除本次公告冻结事项之诉讼情况外,无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金花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金花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债务问题。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