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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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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
事项的公告

2019-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7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0%;

2、公司将进一步梳理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后续将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4、经自查目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况

(一)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披露程序的对外担保

近日,经自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等主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其中: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金额为49,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为其他第三方的担保金额为43,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2%。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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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债务已通过债权买卖的方式,尚未履行完毕的500万元相关债权人变更为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违规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公司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未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未知悉上述事项,导致上述相关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项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公司将积极应对,主张上述违规担保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上述担保事项部分涉诉,相关案件仍在审理中,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华仪集团承诺,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偿还债务,解决诉讼问题。

(二)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近日,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共计58,968万元,其中:已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上述逾期担保中部分涉诉,华仪集团承诺,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偿还逾期债务,解决诉讼问题。

二、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22.12亿元,累计归还11.55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0.57亿元。2019年10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关联方资金占用0.01亿元,期间未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0%。

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归还自身融资借款及利息、代偿互保单位本息及经营周转等用途。

三、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方案

1、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后续将严格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资产、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部分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结案,公司因违规对外担保涉诉应承担的责任需根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认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上述事项为目前公司自查的结果,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如有同类事项公司后续将进行信息披露。

3、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7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4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11号)。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司存在多笔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余额分别为10.58亿元与9.26亿元,且存在逾期担保2.14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前期,我部连续多年对公司年报进行事后审核,并分别于2016年、2017年与2018年向公司发出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2019年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反复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会计师等核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公司业务情况,款项收回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并要求充分评估关联担保的风险,相关回复内容与公司本次自查情况出现重大反差。请上述各方明确前期是否勤勉落实监管函件各项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前期意见与本次自查披露情况严重偏差的原因。

二、请公司尽快核实大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产生的具体形式和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追责措施。对于资金占用事项,请会计师说明历年审计过程中对应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相关程序和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三、根据公告,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逾期和涉诉情况,请公司明确具体情况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时间,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应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诉讼担保、债务风险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上述违规情形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2016年以来,公司业绩出现盈亏交替情形,且发生大额逾期应收账款。请公司结合本次自查,充分核实业务实际情况和款项回收情况,明确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风险情况。请会计师针对性地说明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相关程序和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六、请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公司披露的整改措施公告称,占用方承诺在1个月内将资金还款给上市公司,并解决违规担保、逾期担保问题。鉴于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且被多次轮候冻结。请结合控股股东的信用状况、资产情况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请根据前述核实进展,全面评估相关风险以及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同时,尽快制定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追讨损失的措施。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逾期担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若未能及时完成整改,我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请公司全面核实本监管工作函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我部将采取监管措施或启动纪律处分程序。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11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