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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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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9-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8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接到公司股东谢先兴的通知,其依据减持计划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7,355,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此次股份变动前,谢先兴持有本公司股份37,355,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后,谢先兴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7月8日)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净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13%。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谢先兴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7,355,188股全部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或历年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谢先兴严格遵守了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2015年7月9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先兴先生、谢建勇先生、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签署《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自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7日复牌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亿元。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018年4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签署《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自2018年5月2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15000万元。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计划已经分别于2016年5月11日和2019年3月15日履行完毕,详见2016年5月13日和2019年3月18日的公告(2016-043号、2019-015号)。且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不减持期间已经届满。

3、本次减持前谢先兴无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谢先兴的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谢先兴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谢先兴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