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部分代建工程款项的公告

2019-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12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部分代建工程款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湾公司”)建设的珠海洪湾中心渔港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今日,洪湾公司收到珠海市财政局支付的相关款项1.85亿元人民币。该款项原列支为“长期应收款”,公司财务将按相应科目进行冲减处理。

另外,洪湾公司于近期收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支付的洪湾片区相关市政项目款项0.91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作相应财务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11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到期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7号文核准,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98,000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即2014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24日),2015年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转债简称为“格力转债”,可转债交易代码为“110030”。

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12月24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格力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格力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19年12月1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格力转债”将于2019年12月11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4日),“格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格力转债”转换为“格力地产”的股票。

三、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

“格力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成“格力转债”到期兑付以及“格力转债”和“格力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860606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