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5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24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邮件、微信等取得董事认可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锋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原抵押物作为抵押向银行提出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申请。
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以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佳隆长公司”)为投资主体,以现金方式收购辽宁能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能景光伏”)100%的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佳隆长公司以其持有的能景光伏100%股权为能景光伏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无偿向全资子公司佳隆长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
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子公司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子公司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58)。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5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本次交易需取得质权人同意并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解质押。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相关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4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长公司”)与辽宁能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佳隆长公司为投资主体,以现金方式收购辽宁能景所持有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景光伏”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股权”)。
2、交易定价依据
(1)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1-9月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110ZC7166号),目标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8,317.92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对价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综合考虑目标公司在审计基准日后增资5,225.00万元、分派股利1,636.12万元、转让方对过渡期的收益承诺等情形,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12,030.80万元。
(2)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8,317.92万元不超过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莫股份(002476.SZ)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9]152号)确定的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评估值8,753.82万元。
3、2019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辽宁能景持有的能景光伏100%股权)已全部质押给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因此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华能天成的同意。
6、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能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0P56XX33
3、法定代表人:吴长江
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9日
6、经营期限:2016年09月19日至长期
7、注册资本: 10,833万元人民币
8、住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二路6-13号1-5-1
9、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1MA0QFL6J3L
3、法定代表人:吴长江
4、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5、注册资本:11,725万元人民币
6、公司住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前进路13-2号楼四单元-207
7、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能景光伏的股权结构分别如下:
本次交易前,能景光伏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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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能景光伏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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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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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交易完成后,能景光伏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1、截至本公告日,辽宁能景作为出质人于2017年4月将能景光伏100%股权质押给华能天成,为能景光伏与华能天成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咨询服务协议》项下能景光伏债务的履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预计履行到2027年,因此股权质押期限至2027年。股权质押登记信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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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除此之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股权转让方为辽宁能景,股权受让方为佳隆长公司,目标公司为能景光伏。
2、协议的成立及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后生效。
3、交易标的:能景光伏 100%的股权。
4、转让价款:人民币12,030.80万元。
5、支付方式:现金交易。
6、资金来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7、支付安排: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协议生效后40日内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9、业绩承诺:
(1)本次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年(即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下称“业绩承诺期”)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下称“承诺净利润”);前述净利润应是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目标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
(2)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转让方应就差额部分向目标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转让方累计支付的业绩补偿金净额以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上限,即转让方累计支付的补偿金净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款。
10、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称“审计期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4.00万元。
2020年4月30日前,受让方有权指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2019年度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鉴于目标公司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2019年1至9月期间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将以上述两份审计报告所列净利润之差额作为确认目标公司审计期间损益情况的依据。审计期间,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转让方应就差额部分向目标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11、本次交易前,辽宁能景以其持有的能景光伏100%股权质押给华能天成,应融资租赁的出租方华能天成要求,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前,需提前向华能天成支付2020年应付融资租赁款本金人民币2,445.00万元。辽宁能景同意无息借款2,445.00万元给能景光伏,用于该笔融资租赁款偿付。能景光伏于完成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向辽宁能景偿付该笔借款。
12、转让方实际控制人对《股权转让协议》中辽宁能景及能景光伏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做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的真实、准确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五、担保事项
鉴于本次交易前,辽宁能景与华能天成于2017年4月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HT-ZZ-2017109)、《融资租赁咨询服务协议》(编号:HT-ZX-2017108)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辽宁能景以其持有的能景光伏100%股权向华能天成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并于2017年4月10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为保障能景光伏业务的持续正常开展,经与华能天成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佳隆长公司持有能景光伏股权期间,由佳隆长公司继续就能景光伏在主合同项下欠付的设备融资租赁款项向华能天成提供如下担保:
1、本次交易完成后,辽宁能景提供的股权质押解除,由佳隆长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能景光伏100%的股权向华能天成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以佳隆长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约定为准。
2、本次交易完成后,佳隆长公司就前述融资租赁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华能天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佳隆长公司签订的保证协议约定为准。
3、前述担保以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佳隆长公司名下为生效条件。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待相关担保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志着公司切入了新能源产业领域,有助于公司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环境,加快探索新产业布局,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原化学品生产销售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主营业务将增加新能源业务,实现双轮驱动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性资产规模将增加2.5亿元,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资产规模,为公司未来业务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每年营业收入将增加约4000万元,净利润将增加1000万元至2000万元,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发展质量,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七、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9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佳隆长光伏’)收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能景光伏’)100%股权(下称‘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佳隆长光伏以其持有的能景光伏100%股权为能景光伏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下称‘相关担保’),系基于能景光伏的实际情况,为保障能景光伏业务的持续正常开展所作出的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和相关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根据前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生效。
2、本次交易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1-9月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110ZC7166号);
4、《宝莫股份(002476.SZ)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9]152号);
5、《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5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宝莫”)拟向银行申请增加2,000万元贷款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增加授信情况概述
1、前期授信情况
2019年1月,东营宝莫以部分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2019年4月,东营宝莫与授信银行签署了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合同,期限一年。截止2019年10月31日,东营宝莫已实际使用前述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万,尚有人民币1,200万额度未使用。
2、本次拟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东营宝莫拟以不增加新抵押物的方式于2019年11月再向银行申请新增加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本次拟申请增加的授信额度仍以原抵押物作为抵押,再次签署贷款合同时不再追加抵押物,授信通过后,授信总额度将提升至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批准额度为准。
二、东营宝莫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3、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4、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环保及节能产品技术开发、服务;环保及节能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及节能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地热、余热资源及新能源节能技术服务和咨询;丙烯酰胺的生产;丙烯腈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境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道路货运经营(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营宝莫100%股权。
6、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营宝莫资产总额46,191.48万元,负债总额11,373.33万元,净资产34,818.15万元。营业收入6,139.37万元,利润总额-3,185.82万元,净利润-2,297.50万元(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东营宝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东营宝莫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5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4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长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下同)额度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概述
为推动公司子公司佳隆长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辽宁能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景”)所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下称“能景光伏”)100%股权(下称“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佳隆长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资助资金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下同)的额度,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未还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亿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公司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3、资金使用费用:无偿提供。
4、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公司根据佳隆长光伏实际资金需要,在审批额度内,可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佳隆长公司现金收购辽宁能景所持能景光伏的100%股权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运营。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财务资助对象佳隆长光伏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GQ1W1A
3、法定代表人:张世鹏
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4日
5、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6、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栋1单元14层1404号
7、经营范围:光伏设备技术开发;新能源技术研发;环保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佳隆长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佳隆长公司顺利完成现金收购辽宁能景所持能景光伏的100%股权的交易事项及后续的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佳隆长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推动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佳隆长光伏无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用以现金收购辽宁能景所持能景光伏100%的股权。该款项旨在为子公司收购股权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佳隆长光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9-5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4日决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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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6)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给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7)。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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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12月9日和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 。
(5)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宝莫公司证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1109030110@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联系人:王 朕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参会登记表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异地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