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38版)

2019-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5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0.370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7,194.05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17.36元/股,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9个配售对象申报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7.36元/股,均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72,950万股。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28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3,166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47,59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542.80倍。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19年11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11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934.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734.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93.163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3.4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46.9365万股将回拨到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792.68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748.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540.836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额为36,202.88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93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09.79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4.45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1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9年11月2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不超过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11月28日(T+1日)在《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东吴创新资本(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江苏北人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5.0934亿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跟投比例为5%,即146.70万股。东吴创新资本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4,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46.70万股,最终获配资金为2,546.712万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2月3日(T+4日)之前,依据东吴创新资本缴款原路径退回。

江苏北人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4,3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246.4635万股,最终获配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合计为4,299.999392万元(其中最终获配资金4,278.606360万元,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21.393032万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部分,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2月3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江苏北人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江苏北人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参与明细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以上获配金额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19年11月18日(T-7日)公告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393.16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3.4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46.9365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86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3,166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947,5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17.36元/股,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11月2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11月18日(T-7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年11月2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1月29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9年11月2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1月29日(T+2日)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 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218,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218”,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2019年12月3日(T+4日)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大于其应缴纳总金额,2019年12月3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T+3日进行摇号抽签。

3. 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4.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748.15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9年11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748.15万股“江苏北人”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北人申购”;申购代码为“78721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已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9年11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7,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4.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9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江苏北人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1月27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1月27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1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9年11月28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1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9年11月29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1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2019年12月2日(T+3日)15:00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12月3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2月3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将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新股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振友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1号

电 话:0512-62886862

联系人:王庆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 话:0512-62936313、62936312

联系人:东吴证券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价格 (万股)

(元)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 拟申购数量 状态
1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红 18.43 300 高价剔除
5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18.43 300 高价剔除
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43 300 高价剔除
8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18.43 300 高价剔除
9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43 300 高价剔除
10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43 300 高价剔除
11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增值投资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1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1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1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18.43 300 高价剔除
15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43 300 高价剔除
1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8.43 300 高价剔除
1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广东建行1号 18.43 300 高价剔除
1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臻选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19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国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34 300 高价剔除
2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工行500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工行300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建信人寿添富牛160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添富牛147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浦发银行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中再寿险1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添富牛90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29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添富牛148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3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大地财险1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3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组合18.34 300 高价剔除
3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3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经典成长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3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中英人寿—1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3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 18.34 300 高价剔除
3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3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价值创造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3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凤凰1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39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18.34 300 高价剔除
4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新赢14号资产管理计划 18.34 300 高价剔除
4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委托投资 18.34 300 高价剔除
4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34 300 高价剔除
49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从容全天候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32 300 高价剔除
50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价值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8 300 高价剔除
51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2号 18.28 300 高价剔除
52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5号私募投资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53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54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7号私募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55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3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56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成长2号私募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57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歌斐锐联量化A股策略私募基金1期18.27 300 高价剔除
5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27 300 高价剔除
59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60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乐瑞强债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7 300 高价剔除
6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8.26 300 高价剔除
6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1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8.26 300 高价剔除
6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策略精选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8.26 300 高价剔除
6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储证券紫荆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8.26 300 高价剔除
65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瑞中国股票1号私募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6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26 300 高价剔除
67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望正精英-鹏辉1号证券投资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68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望正精英鹏辉2号证券投资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69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昀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70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昀锦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71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千合资本-昀锦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72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锝指数挂钩7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73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锝诚意精心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8.26 300 高价剔除
7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8.25 300 高价剔除
7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7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策略配置组合)18.25 300 高价剔除
77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B)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7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安徽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7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河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0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2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浙江省电力公司(部属)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87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相伴今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安心回报 18.25 300 高价剔除
8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丰沃人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舒心平衡 18.25 300 高价剔除
8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0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2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A)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安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9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9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97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9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深圳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0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建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2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多元策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美满人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行舒心平衡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睿富2号资产管理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7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2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3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109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5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8.25 300 高价剔除

(下转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