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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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9-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1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共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 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产品代码:1201196001

2. 本金及利息: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3. 存款期限:30天

4.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成立日(不含当日,产品成立日不能开放购买)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但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开放日或者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5.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日申购,T+1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T+1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即为申购确认日。(T日、T+1日均为工作日)

6. 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30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7. 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8. 观察日:投资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9.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10.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65%/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

11.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30 天,每年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12.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就违约责任若有其他约定,应在本合同第十条第3款其他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执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316.8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7,800.0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53,116.80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期末货币资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合计数的28.24%。同时,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为公司以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的再次购买,且仍为短期、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综上可见,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将该资产通过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有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2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朝阳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燕女士主持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谢建新、刘俊勇,董事陈双七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宋开森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收购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与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新疆天山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与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购买北京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与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与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至议案12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至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议案3(3.01)为累积投票议案,被选人员当选;议案4至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薄春杰、李永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国检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