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6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64)《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6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桂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6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6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6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号]2722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567,15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71元,共计募集资金1,249,999,989.34元,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199,989.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1002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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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14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5,000.00万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
截止2019年11月23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7,744,719.75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建设累计投入以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 292,250,418.59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0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51,874,79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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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9年11月23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应归还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同时公司已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兰石重装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新增银行贷款予以归还,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兰石重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兰石重装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的意见
华龙证券认为:兰石重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华龙证券同意兰石重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四次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6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三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解除聘任瑞华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5、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格证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瑞华事务所对此变更事项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四次董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9-06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2日
至2019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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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12月11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12月9日一12月11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4、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胡军旺 周怀莲
2、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