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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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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2019-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19-088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公司”) 于2018年11月27日发行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需于2019年11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秋林01(代码:150922)。

3、发行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5亿元。

5、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1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7、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利息的原因

由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失联,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状态停滞,

且2018年年报至今公司发生黄金事业部所属各公司有存货不实及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等情况,导致公司暂时无力兑付“18秋林01”债券利息。

公司 “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也已于2019年4月15日到期,已违约。

三、公司后续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解决大股东给公司带来的重重困难,力保公司现有的百货和食品业务正常生产经营,彻底解决黄金板块给公司带来的困扰,积极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1月26日到期,公司无法支付本次利息,不排除发生全体债券持有人要求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