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异议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2019-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9-098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异议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临2019-096),主要内容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依照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以下简称“长安公证”)作出的公证书,冻结了公司在民生银行的一般账户,冻结金额16,423,138.19元。

顺义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显示,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讯通信”)、本公司、顾国平一案,长安公证于2016年2月5日作出的2016京长内经证字第6151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富嘉租赁向顺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斐讯通信、本公司、顾国平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当前进展

公司在获悉相关情况后,向顺义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公司认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2018)京长安执字第258号执行证书实体内容严重违法,且公证程序严重违法,执行证书依法应当不予执行。

据此,公司向顺义法院请求:

1、裁定撤销对异议人的相关执行行为(解除对异议人银行帐户的查封);

2、裁定对(2018)京长安执字第258号执行证书中关于异议人的执行内容不予执行。

201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顺义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0113执异448号,顺义法院立案审查。

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查询,公司没有为斐讯通信及顾国平就涉案融资租赁提供任何保证文件,该或然保证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不予认可。

另据公司前控股股东瑞莱嘉誉此前对公司出具的承诺,瑞莱嘉誉针对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发生的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公司审批程序、披露程序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违规给股东、前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造成公司损失的,瑞莱嘉誉将承担全部责任。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公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8-55)、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公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编号:临2019-003)。

瑞莱嘉誉具备充足的履约能力,且公司此前已经披露的三起违规担保案件均以公司胜诉、获判无需承担责任告终,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发布的公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二审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临2019-071)、2019年10月16日发布的公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编号:临2019-082)、2019年11月5日发布的公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二审判决书的公告》(编号:临2019-090)。

综上,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后续公司将积极应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案仍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