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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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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9-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19-084

物产中大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实施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出资参与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以8.71元/股的价格认购154,605,616股,占公司该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7%。经公司实施权益分配转增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后,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票股数为301,480,9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变为5.955%。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时间及方式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配的股票于2015年11月6日上市,锁定期36个月,于2018年11月6日解禁上市流通。为满足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差异化需求,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三次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章程》的议案,大会同意对上述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在“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处增加以下表述:“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相关手续。”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对上述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在“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处增加以下表述:“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相关手续。”

经相关持有人申请,员工持股计划拟根据持有人的意愿,按照《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的要求,将股票从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至员工的普通证券账户进行归属分配(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目前,公司已经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材料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业务办理。

(三)过户数量及过户前后的股数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总股本变化,变动前后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保留在员工持股计划内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等,上述人员均未向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员工持股计划内未变现资产暂未考虑处置,未来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章程》的相关约定统一决策、自行处置。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材料已经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业务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股份变动性质: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持有人所持股份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声 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物产中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拥有物产中大相关权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物产中大中拥有权益。

4、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持有人所持股份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导致持股比例减少。2015年,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由资产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履行,近日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人之间的委托管理关系已经解除,详见物产中大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物产中大关于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变更的公告》。

6、本次将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名下的业务需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批办理。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根据物产中大本次交易方案,物产中大向物产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向煌迅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物产国际9.60%的股权;同时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天堂硅谷融源、中信并购基金-信浙投资、中植鑫荞、君联资本、赛领丰禾、兴证资管、三花控股、华安资管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其中,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按照8.71元/股的价格认购15,460.56万股,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7.00%。经物产中大实施权益分配转增、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后,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物产中大股票股数为301,480,952股,占物产中大总股本比例变为5.955%。

2015年,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由物产中大代为与兴证资管签署资产管理合同,由兴证资管作为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兴证资管代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披露其权益变动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产权结构图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由物产中大1061名参与人出资设立,出资金额为1,346,614,915.36元。其中,公司现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7人,实际出资33,402,200元。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任一持有人出资比例均低于出资总规模的1%,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由管理委员会代为履行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由物产中大代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

四、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持有人所持股份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权益变动的目的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获配的股票于2015年11月6日上市,锁定期36个月,于2018年11月6日解禁上市流通。为满足持有人差异化需求,经召集持有人大会征求各位持有人的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持有人的意愿通过股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归属分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物产中大股票股数为301,480,952股,占物产中大总股本比例变为5.955%。本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后,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及比例变动如下:

注:

1、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参与非交易过户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直接持有物产中大股票,后续将由各持有人自行处置。

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一)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登记结算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等阶段,将股票从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至员工的普通证券账户或符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约定的其他证券账户”。

经统计,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有944名持有人申请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到其个人普通证券账户名下,共计265,381,210股物产中大股票,占物产中大总股本比例为5.242%。

(二)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程序

1、已履行的程序

2019年11月21日,物产中大公告《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2019年第一次修订),在“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处修订为“锁定期届满后,资产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减持指令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持有人也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相关手续。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并清算后,所有现金资产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非交易过户相关事宜已经取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及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2、尚未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非交易过户业务需要由物产中大代为将相应的材料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转让限制或承诺

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已经解禁上市流通,且自2018年11月6日解禁后已经满12个月。各持有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股票在完成过户后即可交易,不再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的限制。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未买卖物产中大股票。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由7%变为5.955%系物产中大2019年实施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所致。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陈海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王挺革

2019年11月28日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王挺革

2019年11月28日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王挺革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