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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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九天大厦公司 1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任子翔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罗寅先生,独立董事李洋先生、梁志宏先生、赵起高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王刚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蓬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云、陈伟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