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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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分别刊载于2019年11月18日和2019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2、2019-094。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2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7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4%,最高成交价为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0,001,6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625,04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156,260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