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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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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10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13: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19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核定2019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为人民币250亿元,投资额度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鉴于审议公司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大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股东大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事项到期展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19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根据2019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19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定为人民币250亿元,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公司在土地储备上立足精耕上海,坚持深耕长三角经济圈,选耕经济发达和人口导入型的省会中心城市,整合更多优质资源,在公开市场招拍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历史名镇保护开发、保障房建设、殷实农场建设、合作开发、兼并收购等灵活方式把控投资拓展的方向和节奏,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内,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限额、董事会在闭会期间对董事长或总裁的授权限额的相关规定,规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具体实施2019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