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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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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网络 公告编号:2019-9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近几年,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战略冒进、管理经验不足、交易价值判断失误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面对经营亏损和业务转型的压力,公司正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及战略布局。

(一)强研发、控成本,继续保持量具量仪行业内龙头地位

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继续加大对数显量具、仪器、仪表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在销售方面,公司在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正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在原材料及配件由于大环境原因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深挖内部潜力,加强内部管理,各方面采取降成本措施,同时加大对自动化生产模式的投入,在产品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的同时节约了大量生产成本,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荣获“2018年首批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桂林市第五届市长质量奖”等殊荣。

(二)稳重有序,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业务稳步发展

受地方城市规划、筹措资金不到位等多方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文旅产业取得了缓慢进展。大型科幻主题文旅项目贵州省东方科幻谷已经完成部门场馆的施工,并于2018年5月1日测试运营。为了实现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政府等投资方加快对其升级改造,期待以更好的形象和品质亮相。此外,公司将文旅产业的布局延伸至粤港澳大湾区,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签订投资协议,计划建设以主题乐园、影视产业及周边产业为一体的综合产业新城。目前,由于平潭机场已定位为深圳第二机场,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平潭机场扩建,但广东省政府对平潭机场的最终规划方案还没出台,预计将会对项目产生不确定影响。公司将继续与平潭镇政府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开拓良好的政府关系,并整合文旅产业的专业团队,拓展其他储备业务。

(三)挖潜节流、降低成本费用、调整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原有内容集成、渠道发行板块业务受到市场因素影响业绩下滑,公司整体业务结构处于调整阶段。公司按照战略规划,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挖潜节流,降低成本费用,调整业务结构,确保公司运营资金的稳健;加大力度推动现有文化旅游、数显量具量仪等业务板块的发展,拓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新业务,夯实公司经营业务;积极寻找匹配公司战略规划、且实力强劲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整合发展、重振雄风输入“强心剂”。

公司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07,477,241.2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999,542.87元,上年同期为-69,078,886.14元。公司正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降低成本费用,开源节流,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②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该准则。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9年1-6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群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2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邮件、短信、电话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群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彭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发表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2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2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现将相关更正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对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权益法核算。

2016年4月22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对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东方”)增资1.969亿元占有其15%的股权。投资后公司向国广东方派出1名董事和监事。

2016年4月公司增资后,国广东方的股东结构如下:

公司向国广东方分别派出一名董事、一名监事,结合国广东方的章程约定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权限,东方投资对国广东方具有重大影响,能够参与国广东方的重大经营决策的确定,同时公司投资该企业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该项投资从而完善公司的文化传媒产业链布局,增加业务协同效应,因此东方投资对国广东方的投资应作为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而不应该作为按照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金融资产核算。

因无法取得投资时国广东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国广东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其账面净利润计算公司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公司应在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分别确认投资收益-1,379.49万元、183.18万元、-3,152.16万元、-1,361.85万元。

受经济下行和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国广东方2018年的亏损大幅扩大到21,014.40万元,至2018年末归属于国广东方股东的净资产为37,218.68万元,按照东方投资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5,582.80万元。公司与国广东方管理层进行了解沟通,预计国广东方短期内仍将大幅亏损;同时考虑2018公司本身的文化传媒板块业务大幅萎缩并出现大额亏损,文化传媒业务基本陷于停顿状态,原来预期的协同效应已经无法实现,公司对国广东方的投资溢价在2018年末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对国广东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在2018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按照东方投资享有的国广东方净资产份额作为未来可变现的价值,2018年末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9,758.72 万元。

2、应在2018年末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网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杰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6,999.91万元。

安杰投资于 2017 年1月初成立,公司作为劣后方出资 17,000.00万元,国投泰康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50,000.00万元,依据合伙协议,安杰投资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影视类、综艺类项目投资,设立目的是为公司培育优质的影视版权资源、拓展内容渠道。

2019年3月10日安杰投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公司未能及时向安杰投资支付相关的利息,已经构成实质违约,2019年3月22日公司正式收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发出的违约通知并催款的函。

在2018年年报披露前,公司未能及时核实、发现安杰投资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与披露项目不符的情况,也未将安杰投资违约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对安杰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2019年6月公司董事会改组后,立即展开对2018年的资产负债的全面自查工作,经自查发现安杰投资募集的资金大部分未投向披露的影视综艺内容,该项投资在2018年末实质上已经形成损失。

综上所述,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应在2018年末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网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6,999.91万元。

3、2018年末公司本部亏损达到1.22亿元,东方投资2018年亏损达到1.06亿元,两家公司预计后期仍将亏损,无法准确预计未来的盈利时间和金额,不应在2018年末和2019年6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公司本部2018年末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350,801.97元,2019年6月末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464,392.70元; 东方投资2018年末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3,253,294.29 元,2019年6月末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3,927,434.63元。

4、为了公允反映母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母公司报表使用人提供更加公允的财务状况,公司应对2018年末连续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现金流枯竭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性质的其他应收款及通过担保方式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援助的款项在母公司层面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担保损失,本事项不影响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只影响母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3、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202145号)。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3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征得查封人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偿还公司对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贝珈”)的欠款,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广陆”)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2、本次拟出售的资产被法院查封中,其出售需征得查封人桂林贝珈的同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实际成交金额达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若实际成交金额低于资产评估值,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披露。

5、公司将根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方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事项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6、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广陆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土地使用权,其中,建筑物面积10,527.86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0,539.30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1,123,279.22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2,260,144.11元。

2、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9年7月30日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9)第YCV111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3、上述拟出售的交易标的因公司及无锡广陆与桂林贝珈债务纠纷一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桂林中院于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2019)桂03民初69号民事裁定书,交易标的在裁定书送达后立即被查封,查封期间为三年,在查封期间,交易标的不得转让或者设定抵押登记,详情请见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1)。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征得查封人桂林贝珈的同意。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19)桂03执437号),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除以上情况外,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及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交易定价依据:以不低于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9)第YCV1119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2,883.64万元作为出售价格。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可以增加公司的收益,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且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其选聘程序合规。公司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用要求。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和评报字(2019)第YCV1119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3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已经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中审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审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财光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变更。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3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25日分别对外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1)、《关于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公告中披露了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珈投资”)诉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广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19)桂03执437号)。

一、诉讼的进展情况

桂林中院在(2019)桂03执437号《执行通知书》中责令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1、向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本金24957899.31元及利息(以本金24957899.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从2019年7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向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以本金24957899.31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从2019年10月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67440元,本案申请执行费92525元;

4、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该诉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其他已对外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