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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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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1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下午6: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长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独立董事徐勇先生由于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23)】

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2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摩登大道”或“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卡恒福”或“标的公司”)签署《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向孟建平转让其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由于截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尚未向公司偿还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和尚未向公司支付4,531,469.56元租金,前述款项合计为77,085,119.05元。故针对标的公司的上述特定债务,公司已与孟建平协商确认公司将减免其中的利息及租金部分,合计14,085,119.05元,并在孟建平代为清偿63,000,000元债务后,公司与杭州连卡恒福的前述特定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并由孟建平与杭州连卡恒福就此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上市公司无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孟建平(持有杭州连卡恒福49%股权)

身份证号:3301 XXXXXXXXXX1613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XXX201室

联系方式:139XXXX3113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现有资金往来情况及处理措施

对于前述77,085,119.05元款项,公司已与孟建平协商确认公司将减免其中的14,085,119.05元,并在孟建平代为清偿63,000,000元债务后,公司与杭州连卡恒福的前述特定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并由孟建平与杭州连卡恒福就此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上市公司无涉。对于前述63,000,000元款项,孟建平承诺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公司偿还25,000,000元的特定债务作为首笔款,剩余38,000,000元的特定债务由孟建平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广州连卡悦圆(甲方)与孟建平(乙方)、杭州连卡恒福(丙方)及公司(丁方)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股权的转让和转让价款

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并同时承担标的公司特定债务。甲方和乙方同意,在乙方承担标的公司特定债务的前提下,双方参考《评估报告》有关标的股权之评估价值为-1,211.76万元(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376万元)等情况,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小写:¥1元)。

2、标的公司特定债务承担

基于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211.76万元,参考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与标的公司特定债务净值之和,就标的公司尚未向丁方偿还的6300万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利息额暂计至2019年9月30日)和尚未向丁方支付的4,531,469.56元租金,丁方和乙方在自愿且意思真实一致的基础上,一致确认,乙方最终应承担标的公司对丁方的债务总额为6300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约定方式向丁方偿还该6300万元特定债务,在乙方向丁方偿还该6300万元特定债务后,标的公司与乙方之间因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标的公司与乙方另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涉,且本次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不因此调整。

3、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而支出的税款、费用和开支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无明文规定的,由甲方和乙方平均负担。

(二)交割先决条件

1、受让方应满足的条件

转让方和标的公司于交割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项下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于交割时或交割之前获得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为前提:

1.1 陈述、保证和承诺。

1.1.1 受让方已经全面履行或遵守其应于交割时或交割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承诺和约定;

1.1.2 本合同中受让方的每一项陈述和保证截至本合同签署日和交割日均为真实、完整且准确的,具有如同在本合同签署和交割时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为本条之目的,该等陈述和保证不应被视为包含对重要性的任何限定或限制),除非任何此等陈述和保证是在某一特定日期作出的,在此情况下,该陈述和保证只需于该相应日期为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1.2 交易协议。受让方已经签署并交付了其作为一方的每一份交易协议;

1.3 受让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已经通过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和交易协议的决议。

2、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应满足的条件

受让方于交割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项下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于交割时或交割之前获得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为前提:

2.1 标的公司股东会已经做出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章程的股东决议;

2.2 转让方股东摩登大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已经做出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三)交割

1、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应以本协议“交割先决条件”所述各项条件于交割时或之前被满足或被其书面豁免为前提。

2、在遵守上述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协议“交割先决条件”所载明的各项先决条件被均被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1元,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丁方偿还2,500万元的特定债务作为首笔款,剩余3,800万元的特定债务乙方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万元和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600万元。

3、乙方应提供与剩余特定债务3,800万元等额的有权处分的抵押物做担保,以担保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与丁方签署《抵押合同》,并于丁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4、各方应在甲方收到转让价款、乙方完成特定债务的首笔款2,500万元的支付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完成当日,乙方应与丁方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将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丁方,以担保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于丁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完毕质押登记。丁方收到乙方偿还的全部特定债务款后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四)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在实质上违反其对其他方的声明或保证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则构成该方对其他方的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五)其他

1、在标的股权交割前,乙方有权自主决定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并实施交割,乙方可自主决定将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方届时配合乙方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署有关本协议权利或义务转让承接的协议文件。除前述条款外,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关联关系,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杭州连卡恒福所处地区行业竞争加剧且过往的业绩发展情况不如预期,公司同意广州连卡悦圆向孟建平出售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根据外部审计师出具的以2019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所示,杭州连卡恒福的净资产为-29,114,619.97元,因此广州连卡悦圆以1元价格向孟建平转让其所持51%股权,公司盈利14,848,457.18元。同时,公司在孟建平承诺承担杭州连卡恒福所欠公司63,000,000元借款时免除相关利息及租金费用,由此形成的损失为14,085,119.05元。综上,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338.13元。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资源,清晰战略路线,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同时能缓解公司短期经营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资产出售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其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有效资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缓解公司短期经营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九、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2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

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摩登大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卡恒福”或“标的公司”)拟签署《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州连卡悦圆拟向孟建平转让其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由于截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尚未向公司偿还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和尚未向公司支付4,531,469.56元租金,前述款项合计为77,085,119.05元。故针对标的公司的上述特定债务,公司已与孟建平协商确认公司将减免其中的利息及租金部分,合计14,085,119.05元,并在孟建平代为清偿63,000,000元债务后,公司与杭州连卡恒福的前述特定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并由孟建平与杭州连卡恒福就此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上市公司无涉。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此外,根据《协议》,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前,孟建平有权自主决定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并实施交割,孟建平可自主决定将其于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公司关于前述63,000,000元债务的对外财务资助对象为孟建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过往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过往为了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标的公司及孟建平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4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共向标的公司出借本金总计人民币64,000,000元,孟建平为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剩余6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9,553,649.49元利息未偿还给公司。

四、既有财务资助的后续回收

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孟建平及杭州连卡恒福签署的《协议》,已约定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63,000,000元。具体的支付方式为:孟建平于2019年12月25日前向公司偿还25,000,000元的特定债务作为首笔款,剩余38,000,000元的特定债务孟建平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和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6,000,000元。此外,为了确保前述款项能顺利回收,《协议》亦约定:孟建平应提供与剩余特定债务38,000,000元等额的有权处分的抵押物做担保,以担保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孟建平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与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于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担保方基本情况:

(1)担保方名称:孟建平(持有杭州连卡恒福49%股权)

(2)身份证号:3301XXXXXXXXXX1613

(3)地址:杭州市下城区XXX201室

(4)联系方式:139XXXX3113

五、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曾向杭州连卡恒福提供借款,由于借款行为发生在公司对杭州连卡恒福形成控股关系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借款行为不属于临时信息披露范畴。

鉴于杭州连卡恒福所处地区行业竞争加剧且过往的业绩发展情况不如预期,公司同意广州连卡悦圆向孟建平出售杭州连卡恒福51%股权。根据外部审计师出具的以2019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所示,杭州连卡恒福的净资产为-29,114,619.97元,因此广州连卡悦圆以1元价格向孟建平转让其所持51%股权,公司盈利14,848,457.18元。同时,公司在孟建平承诺承担杭州连卡恒福所欠公司63,000,000元借款时免除相关利息及租金费用,由此形成的损失为14,085,119.05元。综上,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338.13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对孟建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孟建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形成财务资助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转让杭州连卡恒福股权所致。关于向孟建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后续处理,公司已经制定明确方案,在转让杭州连卡恒福股权的交易条件中要求股权受让方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故同意该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主要系因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且已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及要求股权受让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九、相关承诺

公司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2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7日及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发展公司”),标的资产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9.75亿元(含增值税)。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与文化发展公司签署了《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之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经交易双方协商,双方拟对《原协议》项下的付款安排进行调整,并拟签署《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买方):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一)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4.1.2、4.1.3、4.1.4条修订主要如下:

4.1.2 甲方同意在2019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壹仟柒佰柒拾万零叁仟叁佰捌拾肆元整(RMB17,703,384元)作为第二期购买价款,该笔款项将支付予摩登大道及文化发展公司设立的共管银行账户。

乙方承诺在甲方完成第二期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自有物业抵押给甲方。

4.1.3 甲方同意在乙方提供足额抵押担保物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抵押情况向乙方分期支付肆亿零仟贰佰贰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陆元整(RMB402,296,616元)作为第三期购买价款。

4.1.4 在乙方将总部物业的房地产权利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肆亿伍仟伍佰万元(即RMB455,000,000元)作为第四期购买价款。

(二)除以上修订之外,原协议保持不变。如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摩登大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有)审议通过生效。

三、其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2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案,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2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上述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8层会议室1(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与广州市建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摩登大道总部大楼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提案1、提案2及提案3已经于2019年12月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

上述提案1、提案2及提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二)登记方式 :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持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5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慷溉

电 话:020- 87529999

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5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6”,投票简称为“摩登投票”。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摩登大道(证券代码:002656)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2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意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其中相关内容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更正后内容: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勇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且未对相关决议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公司其余独立董事聂新军先生及王承志先生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