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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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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9 -04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会11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9 -04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6 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2015年8月与高大鹏、肖健(以下 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实施以1.00元的总价格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的补偿股份合计1,272,550股,其中高大鹏699,903股,肖健572,647股。鉴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5,305,831元变更为人民币704,033,281元,股份总数由人民币普通股705,305,831股变更为人民币普通股704,033,281股。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正中珠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经与正中珠江友好协商决定终止2019年度的审计聘任。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正中珠江进行事前沟通。正中珠江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正中珠江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资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 质:大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9-05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4日

至2019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12 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联系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权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37,717,27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19.56%,本次质押公司股份21,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4%。

● 榕泰瓷具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广东榕泰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榕泰瓷具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榕泰瓷具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榕泰瓷具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