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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9-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

在本次首个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2019年12月11日(含)至2019年12月17日(含)之间的工作日,申购开放日为2019年12月11日(含)至2020年1月8日(含)之间的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本基金首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且本基金首个开放期期满时,没有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本基金自2020年1月9日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申购金额必须为整数。

3.2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场外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的费率执行。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场外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场外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5.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5.3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交易/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咨询方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关于富国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9年1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原定自2019年8月12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100万)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详见2019年8月9日公告),考虑到之前的影响因素已消除,本基金管理人现决定自2019年12月10日起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100万)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