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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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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9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龙秋华先生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龙秋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有关具体内容原文如下:

“龙秋华:

你自2019年7月9日起任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2019年8月9日你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9,200股,成交价为11.95元/股,成交金额109,940元,此次交易时间距离你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份时间2019年5月21日在6个月以内。

你作为公司监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鉴于你主动向公司报告其名下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上缴违规所得收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加强警示教育,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对监事违规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