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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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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6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赵兵文、赵鹏飞和独立董事杨有红、邓峰、冼国明、李晓慧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印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华北医疗注册资本2亿元,是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其40%的股份,冀中能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6号)的要求,同时为了增强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后劲,发挥集团公司的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公司拟与冀中能源集团、华药集团、峰峰集团、邢矿集团及井矿集团共同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增资31,532万元,其中现金增资5,000万元、实物资产增资26,5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印朝先生、赵兵文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河北省沽源县捐赠扶贫资金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助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总体目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对沽源县政府进行扶贫捐赠,捐赠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用于助力沽源县政府实施速冻果蔬、冷榨亚麻籽油项目,通过搭建产业扶贫平台,利用产业带动的方式助力沽源县政府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本次捐赠分两期支付,2019年底前捐赠第一期3000万元;2020年捐赠第二期800万元。

本次对外捐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捐赠扶贫资金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6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医疗”)。

2、增资金额:人民币31,532万元,其中现金增资5,000万元、实物资产增资26,532万元。

3、增资概况:增资前,华北医疗注册资本20,000万元,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持有其60%的股份。公司拟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及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共同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前后,华北医疗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4、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冀中能源集团批复同意,不需提交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华北医疗注册资本2亿元,是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其40%的股份,冀中能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华药集团持有其60%的股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16号)的要求,同时为了增强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后劲,发挥集团公司的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公司拟与冀中能源集团、华药集团、峰峰集团、邢矿集团及井矿集团共同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其中:公司拟向华北医疗增资31,532万元,其中现金增资5,000万元,以经评估的相关医疗资产增资26,532万元;冀中能源集团以现金增资42,281万元;华药集团以持有的石家庄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增资7,109万元;峰峰集团以持有的邯郸市峰峰矿区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32,156万元和现金4,000万元,合计增资36,156万元;邢矿集团以持有的邢台市华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8,543万元增资;井陉集团以持有的石家庄井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9,156万元增资。

增资完成后,华北医疗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2亿元(具体数额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冀中能源集团持股比例为31.97%,华药集团持股比例为10.75%,峰峰集团持股比例为23.81%,邢矿集团持股比例为6.80%,井矿持股比例为6.01%,公司持有华北医疗20.66%的股权。

2、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印朝先生、赵兵文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因华北医疗与公司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 方 介绍

(一)冀中能源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冀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占

注册资本:681,672.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784050822M

主营业务: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焦炭销售、设备租赁、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商品除外)等。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

2、冀中能源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19年9月30日,冀中能源集团单独持有公司股份44.48%,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59%,冀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冀中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药集团

名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占

注册资本:134564.6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6196XB

经营范围:对制药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制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华药集团的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2、华药集团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华药集团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华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峰峰集团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太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赵兵文

注册资本:305,127.8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105670924W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峰峰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2、峰峰集团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峰峰集团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峰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邢矿集团

名称: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张振恩

注册资本:168476.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105767240D

成立时间:1990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服装、日用杂品、煤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邢矿集团的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2、邢矿集团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邢矿集团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邢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井矿集团

名称: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中纬西路

法定代表人:孙伟立

注册资本:168476.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7104590527U

经营范围:煤炭的洗选、焦炭、钢材、建材、金属矿石(稀贵金属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五金交电、文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井矿集团的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2、井矿集团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井矿集团同属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井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拟对华北医疗增资31,532万元,其中现金增资5,000万元、实物资产增资26,532万元。

2、基本情况

名称: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镇石清路9号河北航空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于胜永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MA08K6E336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及咨询服务(医疗、治疗、诊疗除外);养老机构管理及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及咨询服务(医疗、治疗、诊疗除外);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华北医疗的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华北医疗 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审计,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5、华北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增资之前,华北医疗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冀中能源集团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40%;华药集团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60%。

公司拟向华北医疗增资31,532万元,其中现金增资5000万元,以经评估的相关医疗资产增资26,532万元;冀中能源集团以现金增资42,281万元;华药集团以持有的石家庄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增资7,109万元;峰峰集团以持有的邯郸市峰峰矿区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32,156万元和现金4,000万元,合计增资36,156万元;邢矿集团以持有的邢台市华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8,543万元增资;井陉集团以持有的石家庄井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9,156万元增资。

上述用于增资的资产和股权的价值均以经河北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准。

五、评估情况

(一)华北医疗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751-05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北医疗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华北医疗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0,071.09万元,评估价值为20,077.24万元,增值额为6.15万元,增值率为0.0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225.07万元,评估价值为2,225.07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846.02万元,评估价值为17,852.17万元,增值额为6.15万元,增值率为0.03%。

(二)公司增资资产的评估情况

公司本次增资总金额为31,532万元,其中现金5,000万元、实物资产26,532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医疗救援中心大楼、矿山救护康复中心等建筑物及核磁共振、医用直线加速器等相关医用机器设备。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750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拟用于增资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2,678.24万元,评估价值为26,532.14万元,增值额为3,853.90万元,增值率为16.99%。

本次增资的评估报告均已经河北省国资委核准。

六 、 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增资前股权结构和净资产

1.1 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为现金出资,并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全部缴清。其中冀中能源集团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40%;华药集团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60%。

1.2 目标公司在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7,852万元。

2、 增资方、增资额和出资方式

2.1 冀中能源集团、华药集团作为目标公司的原股东,同意不按照原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本次增资额,并同意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邢矿集团、井矿集团四方以增资标的资产或现金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冀中能源集团、华药集团参与增资。

2.2 协议各方同意最终以省国资委核准的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和增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准确定增资额。

2.3 协议各方本次共计增资134,777万元(不包括医疗机构占用、使用的授权经营土地和划拨土地),增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以现金增资42,281万元;

乙方以持有的石家庄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增资7,109万元;

丙方以持有的邯郸市峰峰矿区华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32,156万元和现金4,000万元,合计增资36,156万元;

丁方以矿山救援中心等相关医疗资产26,532万元和现金5,000万元,合计增资31,532万元;

戊方以持有的邢台市华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8,543万元增资;

己方以持有的石家庄井矿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9,156万元增资。

2.4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同意,增资调整后目标公司股东权益为152,629万元。协议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甲方31.97%、乙方10.75%、丙方23.81%、丁方20.66%、戊方6.80%、己方6.01%。

2.5 公司注册资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额记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加上公司原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120,000万元。协议各方同意,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之差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3、 现金增资期限和增资标的资产交割

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日历天数),甲方、丙方、丁方的现金增资分两次实缴到位,其中第一次为现金增资额的50%,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45日内(日历天数)实缴到位;第二次剩余增资额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日历天数)全部实缴到位。

4、 过渡期损益

协议各方同意,过渡期间增资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损益由目标公司享有或承担。

5、 公司治理

5.1 股东会

目标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甲、乙、丙、丁、戊、己共六家股东组成。

5.2 董事会

5.2.1 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4名,丙方推荐1名,丁方推荐1名,职工董事1名。股东推荐的董事,由股东会全体股东按照普通决议方式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目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5.2.2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5.2.5 董事长为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5.3 监事会

5.3.1 目标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职工监事1名。股东推荐的监事,由股东会全体股东按照普通决议方式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目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5.3.2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甲方提名,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5.4 经理层

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会计师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会计师为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违约责任与赔偿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过渡期间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由目标公司承继。

2、员工安置

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应协助目标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医疗机构从业员工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做到平稳过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七 、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北医疗进行增资扩股,是按照河北省国资委的工作部署,以华北医疗集团为主体,重组内部医疗机构,整合省属监管企业医疗健康产业资源,快速壮大产业规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优化内部医院管理,稳步拓展外部市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房产等资源,开展康复、养老等产业,打造国内领先的综合型医疗健康产业集团。

公司本次以现金和资产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220万;公司与华药集团和华北医疗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以现金和资产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审议的以现金和资产对华北医疗进行增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增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经评估的资产进行增资,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6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扶贫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概述

1、对外捐赠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助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总体目标,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对河北省沽源县政府进行扶贫捐赠,捐赠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用于助力沽源县政府实施速冻果蔬、冷榨亚麻籽油项目,搭建产业扶贫平台,利用产业带动的方式助力沽源县政府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本次捐赠分两期支付,2019年底前捐赠第一期3000万元;2020年捐赠第二期800万元。第一期3000万元已经河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第二期800万元待河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后支付。

2、关联关系

公司与河北省沽源县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省沽源县捐赠扶贫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捐赠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扶贫工作是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本次公司实施对外扶贫捐赠事项是为了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

本次对外扶贫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