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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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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22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秦青林、江海、沈建章回避表决。

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本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9-023)。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本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19-024)。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本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9-025)。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23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关联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青林、江海、沈建章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凤元、袁敏、薛士勇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本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它主要条款对协议双方均是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阿国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南路315号8楼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要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百联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百联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92,388.72 万元、净资产 118,438.15万元; 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7,650.56万元、净利润6,129.7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和百联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1)甲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业务合作主要内容

2.1 合作内容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提供担保;

(5)办理甲方下属成员单位之间、及其与百联集团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

(6)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甲方下属成员单位之间、及其与百联集团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存款;

(9)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乙方开办的其他业务。

2.2 甲方承诺

(1)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下属各级分支机构

开立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甲方及下属单位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总额(折合)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

(2)甲方拟投资建设的相关领域重点项目及并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融资承办金融机构之一,提供一揽子信贷支持方案;

(3)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票据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的

重要合作金融机构之一;

(4)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资金账户管理、系统内委托

贷款、企业网上银行、国际融资和国际结算的承办金融机构之一;

2.3 乙方承诺

(1) 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由公司金融部等相关业务部门牵头组建客

户经理服务团队,协调各个部门、整合各方资源,指导、监督下属分支机构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按照财务公司服务时效承诺,提供规范、统一的金融服务;

(2)确保甲方及下属单位在乙方的各类存款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

的收益性;

(3)乙方在为甲方及下属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存款利率;

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③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为协助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高全系统的资金调度和营运效率,乙方将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业务规程的前提下,通过其网上银行和财企直连业务技术和服务平台,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本外币结算服务及集团理财、网上结算实时监控等服务,使甲方实现对下属成员单位账户的实时监控和账户资金的划拨,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辅导;

(5)在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符合国家有关监管规定和乙方内部信贷管理政

策的前提下,乙方对甲方及其下属优质成员单位的资金融通给予优先保证,对其授信及担保方式,承兑、保函和开证保证金等提供相应便利。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乙方在获得内部信贷审批同意的前提下,对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授信额度。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资产并购和债务置换)、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国内外信用证、担保业务(融资类和非融资类担保)等;

(6)乙方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结合乙方的

发展战略和信贷政策,在履行了内部的信贷审批流程并获得审批同意后,将为甲方及其下属优质企业提供融资安排。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不高于12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以经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后双方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甲乙双方可采用综合授信与提供最高额担保相配套的方式开展业务,双方可根据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的具体业务需求、乙方信贷审批条件和内部管理规定签署具体业务协议、使用授信额度;

(7)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甲方业务需求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8)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对优质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并购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且满足乙方内部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并购融资服务。同时,发挥乙方并购财务顾问的业务优势,更好的为甲方提供并购业务服务,拓展并购业务机会;

(9)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开

发的各类新的金融产品将优先向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并根据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的需求,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及乙方内部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或量身定制适合甲方业务发展的金融产品。

3、协议的生效、终止

(1)协议须由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由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长三年,以此类推。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双方如有异议,应在期满前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百联财务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具有成本较市场水平低、服务快捷、可靠等优势,将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对资金往来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由专职部门对日常账户资金情况实时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24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17年起分别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德勤”)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有效进行资源整合和简化流程,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即由安永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公司就改聘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德勤进行了事先沟通。

德勤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德勤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于1992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成立,于2012年8月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在大中华地区实力雄厚,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在上海、南京、广州、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设有分所及办事处,聘用员工15000余人,是区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永服务中国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中国企业的特性与经营环境、行业的发展趋势都有很深的了解。

除审计服务外,安永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上市及各类增值服务,如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税务咨询、收购合并、信息技术安全、绩效改善以及公司治理方案等,并拥有突出资历。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德勤进行了事先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安永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4、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凤元、袁敏、薛士勇对本次改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2019-025

900927 物贸B 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

至2019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023、024。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路可达。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021-52383307)。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二)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中山北路2550号3楼A座320室 邮编:200063

联系电话:(021)63231818一3201

传真:(021)63292367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26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

1、关于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开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