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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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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徐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6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1,347,000)的0.97%,其中3,771,75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202,700股来源于股份增持,1,192,335股来源于股份转增。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徐建民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1,696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徐建民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徐建民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上述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增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7月3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徐建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关于公司监事徐建民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关于公司监事徐建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2、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407,2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其他方式取得为权益分派取得的股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监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徐建民先生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数的变动对减持股数相应调整,但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的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徐建民先生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监事徐建民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徐建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会监督相关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