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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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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收益的收回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订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行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 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 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 授权董事会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下午2:0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上海紫竹万怡酒店2楼多功能厅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3幢上海紫竹万怡酒店2楼多功能厅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6日

至2019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金鉴中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19年12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4,5,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及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大会出席登记”字样。

(三)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

(四)现场办理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00-下午5:00

(五)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322号柏楚电子3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荇

电话:021-64306968

电子邮箱:bochu@fscut.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322号柏楚电子(邮编:200240)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鉴中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鉴中,其基本情况如下:

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1976年4月至2004年8月,任黄浦区房管局、新黄浦集团财务部经理、副总裁。2004年9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地产集团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上海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金鉴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3幢上海紫竹万怡酒店2楼3号多功能厅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2019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00-下午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322号柏楚电子

收件人:周荇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6430696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五)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金鉴中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鉴中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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