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9-073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00-12:00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16国盛金”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的议案》。
同意“16国盛金”《募集说明书》新增债券存续期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9-07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立信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经认真考察了解,公司拟聘请大华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大华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如聘请大华事项获股东大会批准,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续聘立信的决议不再有效。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大华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9-07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鉴于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盛证券)于2018年12月为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盛资管)提供的担保将于2019年12月26日到期,为支持国盛资管业务发展,国盛证券拟继续为国盛资管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担保期限1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0日,注册地深圳前海,法定代表人徐丽峰,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盛证券持有其100%股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末国盛资管总资产为54,270.92万元、总负债为3,360.20万元、净资产为50,910.7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71.30万元、利润总额2,945.86万元、净利润2,456.37万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国盛资管总资产为51,396.45万元、总负债为1,371.88万元、净资产为50,024.58万元,2019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333.48万元、利润总额-900.46万元、净利润-886.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国盛证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的规定为国盛资管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能提升国盛资管净资本水平,体现了公司对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国盛证券为国盛资管提供2亿元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当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9-076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4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胜玲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