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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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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结合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方案需要审议的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等含权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由主承销或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和品种、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上市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10、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求考虑所提出,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平价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8、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等含权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9、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由主承销或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10、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和品种、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上市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10、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公司债券发行监管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的授信担保业务已到期,传化合成拟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8,800万元、5,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期限为2年,上述授信尚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40,800万元

注册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陈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丁二烯(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废溶剂油(C6≥70%)、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丁二烯≤30%)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顺丁橡胶的生产和销售,合成橡胶的批发、零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化工原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乙二醇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主要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相关事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传化合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5,127.89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5,627.8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19%,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下属公司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成供应链”)调整为公司下属公司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载供应链”)实施,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106,59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实际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46,954,3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2,499,95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4,550,287.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665.83元。2015年11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公司募投项目 “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6,148.57万元,包含相关孳息在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29.52万元。

二、本次调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公司根据物流供应链业务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优化公司物流供应链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及任何募集资金投入形成或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关系等,均由旺载供应链承接,众成供应链不再保留任何与募集资金投入或募投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与业务。

同时为了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开立等其他事宜。

三、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旺载供应链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红十五路7777号A5002

法定代表人:张翔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加油卡、储值卡(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销售;润滑油、燃料油、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柴油(闭杯闪点60℃以上【无仓储】的批发与零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集装箱运输);仓储管理,货物装卸,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货物搬运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佣金代理(除拍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领域内技术开发、咨询、成果转让;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仓库租赁、物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租赁;电子商务服务(不从事金融、保险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销售:汽车用品、日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母婴用品(除食品)、钢材、五金产品、橡胶制品、塑胶制品、纸张、纸浆、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纸制品(除出版物),煤炭、焦煤、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设备、电梯设备、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原料及轻纺原料、化学纤维(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物)、纺织原料、机电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传化物流全资子公司(传化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旺载供应链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完成后,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整合相应资源,加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协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履行的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求考虑所提出,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3、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传化智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该变更事项须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议案二: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发行方式

2.03 债券期限和品种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 募集资金用途

2.06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7 担保方式

2.08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

2.09 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2.10 发行对象

2.11 偿债保障措施

2.12 决议有效期

3、审议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议案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议案五: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16F资本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16F资本证券部,邮编31121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3782070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0;

2、投票简称:传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9年12月1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智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9年12月18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注:1、如欲对提案1至5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