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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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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19-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9年12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9年12月11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关于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

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25日起对本基金限制5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及转换转入业务。现决定自2019年12月11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购金额及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1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申请导致累计金额大于100万元的申购申请,本公司将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9年12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9年12月11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