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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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5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泗黎路402号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包括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李源祥先生、任汇川先生、谢吉人先生因其它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盛瑞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董事候选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议案名称:选举谢永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选举陈心颖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谢永林先生和陈心颖女士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后方会生效。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的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已经逐项审议并全部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华明律师、钟兢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