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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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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9-05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9-059号公告,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9-06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9-061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9-05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塑机”)

● 本次继续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的生产和销售,增强盈利能力,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018年为子公司金鹰塑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7-043、临2018-014号公告)。金鹰股份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的担保合同到期,为持续加强金鹰塑机的生产、销售和盈利,金鹰股份拟为金鹰塑机继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鸭老公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潘明忠

注册资本:6,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2019年10月31日,金鹰塑机总资产38,332.26万元,净资产16,985.31万元,资产负债率55.69%,营业收入17,623.31万元,净利润1,342.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持有金鹰塑机95%股权,金鹰塑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最终与合作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须在关于上述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相关合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扩大其生产和销售,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继续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其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继续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方式的需求所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金鹰塑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如本次继续担保生效,公司对金鹰塑机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9-06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兆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审阅张兆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张兆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张兆军先生简历

张兆军,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浙江舟山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宁波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毕业,浙江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研究生。2006年起任舟山市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处长,2011年起任舟山市新城综合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起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 席情况前结束。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80-8021228

(3)联系人:韩钧 施季清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