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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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9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本基金募集期间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认购费在原认购费率基础上实施1折优惠,因此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最终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0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tzqzg.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