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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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0,920,087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已完成,并已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1、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杨龙勇及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耀宝投资”)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公司拟以1元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14,982,896股,并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091号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公司拟以 1 元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 3,658,657股,并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0,931,640股变更为422,290,08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0,931,640元,变更为人民币422,290,087元。

2、根据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肖俊辉等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370,000股。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290,087股变更为420,920,08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2,290,087元,变更为人民币420,920,087元。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针对上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情况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69541X

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零玖拾贰万零捌拾柒元

成立日期:1993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家纺织品、针织品、装饰布的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备查文件: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