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8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广厦建设持有公司4,723万股被执行轮候冻结。

公司收到通知,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执行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冻结申请人为安徽省新华国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担保引起的诉讼保全。此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2月11日,冻结期限为3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广厦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1:广厦建设被轮候冻结股份为4,723万股。

注2:广厦控股被轮候冻结股份为32,630万股。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广厦建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经了解,广厦建设及借款人正与原告进行沟通和协商,力争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解除上述司法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