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7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意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和《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8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8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577,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3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

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75,912.1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4310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2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延期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延期的详细情况

(一)变更“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情况

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原因及变更背景

(1)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原建设内容为新建新型航空装备(机载设备)机加生产线、电气装配生产线、机械装配生产线、检验线、试验线和返修线各一条,新增机加、电装、机械装配、试验、检验等设备353台(套);改造建筑面积3,078.61平方米。

由于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厂房改造,且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分设备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原计划中部分非核心的生产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公司拟将该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1,329.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4.36%)用于以下项目建设内容:

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主要用于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航空起动发电机、航空发电机等科研产品的生产试制及实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内容包括取得项目用地费用、该项目用地的建设费用及设计费(含装修费)、设备购置费用、项目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航空起动发电机、航空发电机等新产品的批量生产。

(2)项目变更背景

随着机载装备产品的日益丰富,现代飞机正向多电、全电的方向发展,要求电源系统容量大,供电品质、效率及可靠性高,因此航空动力系统功率不足、航空电源系统发电功率不足及能效太低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采用的恒频交流电源系统将不再适用于下一代先进飞机和机载设备发展的需要,从国外研制的最新型飞机看,如Boeing787、A380民用客机和F-22、F-35战斗机,均采用了变频交流电源系统或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因此电能取代液压能和气压能是未来飞机的发展趋势。

公司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长期产学研合作及自主技术创新,掌握了起动发电机与控制的基本技术,在变频交流起动发电系统与高压直流起动发电系统的研发方面,已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具备了进行产业化的条件。在“多电”或“全电”飞机的发展趋势下,公司利用已掌握的智能机电技术,对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预先投入研究,以满足航空装备未来发展需求。。

基于以上现状,公司拟在北京通州基地新建科研试制生产线,主要用于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航空起动发电机、航空发电机等科研产品的生产试制及实验;在南京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主要用于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航空起动发电机、航空发电机等新产品的批量生产。

2、“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情况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镇开发区南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为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

同时,结合项目当前实施进度及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南京新兴装备成立于2019年9月4日,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将主要负责实施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南京新兴装备出资及增资,用于保障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和项目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响应国家战略,振兴国家装备制造业的需要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专属装备的战略性产业。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提出要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逐步由依赖引进技术向自主创新转变,大力推行技术产业化。《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进一步确定了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随着我国“大飞机”、“MA700”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发展航空装备制造业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公司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响应国家战略,振兴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需要。

2)促进我国航空器用起动发电机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多电飞机是实现全电飞机的中间产物,是指机上的主要功率是电功率,但不排除少量的其他功率的使用。全电飞机是相对多电飞机而言的,是一种以电气系统取代液压、气动和机械系统的飞机,即所有的次级功率均以电的形式传输、分配。虽然全电飞机技术目前还不成熟,在应用过程中也落后于多电飞机,但是从飞机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全电飞机将逐渐取代多电飞机,成为与内燃动力飞机同样重要的飞机类型。

公司以国外先进航空电源系统为标杆,运用多年在起动发电与电源技术方向的基础研究成果,研制生产新型起动发电系统,有利于占据国内多电、全电航空装备市场,推动国内航空装备的发展,缩短与国外的差距。

3)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促进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将依托当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科研院校的科研优势,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与人才优势,深挖潜力提升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

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建设设施完善的现代化车间,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研发和生产航空起动发电系统及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等产品,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2)可行性分析

1)项目选址优越

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位于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隶属于江苏省南京市,地处沿海和长江经济发展带的交汇处,位于华东中心城市南京市都市圈内,是南京中重点发展的核心区域之一。江宁空港开发区目前已初步形成航空制造、现代物流、汽车配套、生活服务业等四大功能板块,为南京对外开放的新平台和禄口空港新城建设的重要部分,其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及周边产业能够满足生产基地的日常营运需要。

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由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实施,符合北京市通州区产业规划要求,目前已完成厂房改造,满足公司科研产品试制的需要。

2)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属于《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鼓励类项目。公司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长期产学研合作及自主技术创新,掌握了航空起动发电机与控制的基本技术,在变频交流起动发电系统与高压直流起动发电系统的研发方面,已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具备了产业化的条件。本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技术方案设计优良,在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设备选型及主要能源供应及节能方面,均符合国家要求的各项指标,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3)项目规划符合环境保护政策

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符合南京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全面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标准内,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项目投资计划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为31,329.54万元,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5、变更后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8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3.30%。项目正式投产后五年内,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34,38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0,314万元。

6、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土地竞拍不成的风险

由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所涉及用地目前尚未取得,按国家规定,该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通过参与“招、拍、挂”的竞买方式取得,公司可能存在竞拍不成的风险。且项目建设涉及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地块竞买程序和项目涉及的其他报批程序,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项目人才风险

公司属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科研人才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具有持续研发能力、保持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如关键技术人员变动较大,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不断稳定现有人才队伍和吸引专业技术高素质人才,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3)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及报批进度、施工进度、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型航空装备市场变化,统筹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尽快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二)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并延期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原因及变更背景

(1)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建设内容包括设计中心(含随动技术基础研究中心、随动实验中心、视频实验中心、测试实验中心)设备购置、试制线设备购置、工程软件购置、办公软件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共计新增设备与软件214台(套);此外,项目还包括34项关键技术攻关工作。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强对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将该项目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分设备公司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原计划中部分非核心的研发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并拟将该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427.20万元(含现金管理及收益等,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6.77%)用于以下项目建设内容:

关键技术研究投入包括对航空起动发电项目、防御型极速无人机系统、智能机电技术、光电探测与图像处理技术、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飞行器与机器人技术等技术的研发投入。

结合该项目当前实际实施进度及调整后的实施计划,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从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2)项目变更背景

随着航空装备技术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智能无人机技术、变体飞机技术、分布式电推进技术、自适应发动机技术、高超音速技术、纳米技术、机载激光武器等一批具有颠覆性潜力的航空关键技术已经初露端倪,这些技术一旦成熟,将会对未来航空装备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如能掌握与之相关的关键技术,并参与到其产业链中,将大大增强公司在未来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专业从事机载悬挂/发射装置、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和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直升机,并积极向固定翼飞机、运输机、民用客机、无人机等航空装备拓展。目前公司已经突破了高精度伺服驱动和系统智能控制、高精度高承载传动、伺服控制和传动力学系统仿真、机电一体化融合以及先进的视频处理等技术,具备掌握未来航空装备相关关键技术的基础条件。

为提高公司核心专业能力、科研制造能力和平台管理能力,结合未来航空装备发展趋势与公司现状,公司将在智能机电技术、光电探测与图像处理技术、起动发电机技术和飞行器与机器人四个技术方向开展二十余项基础技术研究与攻关,并将其成果用于通用伺服系统、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起动发电系统等装备的研制。

2、“研发中心建设目”延期情况

结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施进度及调整后的实施计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结合该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巩固行业地位,保持竞争优势的需要

基于伺服传动控制及机电一体化技术为核心的设计是航空装备产品现在乃至未来机载领域应用非常广泛的一种系统设计模式,其设计对系统的整体特性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继续开展全电驱动伺服控制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基础研究与实验研究,开发基于伺服传动控制及机电一体化技术的机载悬挂/发射装置产品,满足用户更高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保持与提升竞争优势,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2)适应未来航空装备多电、全电化发展的需要

多电飞机是实现全电飞机的中间产物,是指机上的主要功率是电功率,但不排除少量的其他功率的使用。大量采用机电作动器是多电飞机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全电飞机是相对多电飞机而言的,是一种以电气系统取代液压、气动和机械系统的飞机,即所有的次级功率均以电的形式传输、分配。虽然全电飞机技术目前还不成熟,在应用过程中也落后于多电飞机,但是从飞机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全电飞机将逐渐取代多电飞机,成为与内燃动力飞机同样重要的飞机类型。

公司以航空装备通用伺服系统、全电化大功率作动系统、起动发电机系统的研制为着力点,进行起动发电与电源技术方向的基础技术研究,有利于占据国内多电、全电航空装备市场。

3)适应未来无人化智能化装备技术发展趋势的需要

无人化智能化装备技术是指随着自主控制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大量运用,赋予作战体系具备一定程度的智能化指挥决策和自主化行动能力,从而产生能够自主和协同完成进攻与防御作战任务的装备技术。智能化无人装备具有“空间多维、全天候、非对称、非接触、非线性、人员零伤亡”等作战特点,它正在成为世界主要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军事技术的发展趋向与重点。

公司对光电探测与图像处理技术、飞行器与机器人技术等基础技术进行深度研究,以应用于特定场景的极速无人机项目为载体,涉足无人智能装备,为公司在无人装备领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确立了“以武器装备业务为支撑,提供以军用为主的智能特种装备解决方案,实现从部件、分系统供应到整机平台服务的不断拓展,成为具备绝对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军工企业”的战略目标与“稳中求变,变中求新”的实现路径。

公司继续深入对智能机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切入航空起动发电系统的研发,布局无人智能装备等前沿装备的预研,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2)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发【2015】28号文,将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作为未来大力推动重点发展的领域,提出“以提升可靠性、精度保持性为重点,开发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轴承、光栅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加快实现产业化”、“推进干支线飞机、直升机、无人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开发先进机载设备及系统,形成自主完整的航空产业链。”本项目中的航空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相关装备的研制和开发属于国家鼓励项目。

2)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以公司掌握与涉足的智能机电技术、光电探测与图像处理技术、起动发电机技术和飞行器与机器人四项技术为方向开展二十余项基础技术研究与攻关,有着相当深厚的技术积累,且技术实现路径经多方论证,切实可行。

3)市场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航空工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政策相继出台为我国航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推动我国航空工业实现快速发展。

鉴于航空装备的巨大市场需求为伺服传动控制及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多电、全电航空装备的发展趋势为起动发电系统的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无人机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及临近空间的应用尚处于蓝海市场等现状,本项目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4、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计划

本次变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5,427.20万元,建设期为3年,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5、变更后项目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拓展现有市场及占据未来航空装备特定领域有着重大意义。

军用航空装备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产品重要的目标市场,通过对本项目的建设研发,能够为我国军用航空装备提供先进的国产航空装备系统产品,对加快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6、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主要针对我国航空装备关键技术以及下一代航空装备预研和开发,能否研发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研发成功后,能否占领目标市场获得预期市场份额及收益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入民用航空装备市场需申请适航认证,公司存在不能顺利进入民航产品市场的风险。

应对措施:对于军用产品,公司将积极与军方相关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充分了解军方对已有产品使用的反馈意见和对未来产品功能的需求,对已有产品在功能上不断创新,并将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订单。对于民用产品,公司将积极走访、调研潜在使用用户,一方面了解用户对产品功能和性能指标的需求,另一方面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积极申请民机产品适航认证。

(2)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是针对我国航空装备关键技术以及下一代航空装备预研和开发,公司产品能否达到装备技术指标要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绩效激励等多种手段保证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满足研发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充实研发队伍,公司将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研发技术水平,提升自身竞争力。

四、相关募投项目的备案情况

“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已于2019年11月19日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19]277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其他报批程序,以便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兴装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8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一62804370

传 真:010一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马芹、李战营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