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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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9 –7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集团”)提供一年期不超过2,800万元借款,用于鲟鱼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78)。公司已与阿穆尔集团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书》,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本次借款除本公司外的阿穆尔集团其他股东石振宇、石振广因自有资金不足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阿穆尔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分别以其所持有的5.39%、合计10.78%的阿穆尔集团股权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

目前,阿穆尔集团已掌握了鲟鱼全产业链的育养技术,完成了资源培育、加工技术能力、国外市场资质等功能建设,拥有蓄养存栏多种鲟鱼产品。阿穆尔品牌鱼子酱已出口至欧洲、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育的苗种占有较大市场份额,至2019年三季度,阿穆尔集团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约70%。目前公司尚未收回上述借款,鉴于阿穆尔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处于拓展期,发展前景较好,以及公司拟进行鲟鱼产业资源与市场的运营规划,为保障公司债权利益,公司与阿穆尔集团股东石振宇、石振广协商,将于本公告后一个月内启动担保协议的执行,公司拟以上述2,800万元获得阿穆尔集团股东石振宇、石振广的担保股权。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