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拟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每人8.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季度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职权,特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5)。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2月11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80,000股,发行价格为1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由2.5亿元(该额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至4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2、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已支付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0.60%。
就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在未来理财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未包含本次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2月11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由3亿元(该额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至6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 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或产品。
2、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6.72%。
就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在未来理财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未包含本次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
(三)联 系 人:陆一品、冉艳
联系电话:0519-69878020
传 真:0519-86575867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