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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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4.05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专户注销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680,0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23,280,000.00元,其中前期已经支付1,6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212,000,000.00元,于2014年2月1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67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30,0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6SZA2011-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设立了专项帐户并于2014年2月24日连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集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集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现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支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2328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支付160万元,以募集资金支付2,168万元;支付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67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支付571万元,以募集资金支付496万元。扣减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后,募集资金实际节余金额为484.0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44.96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4.05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低于

500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实施完成后将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