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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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居学成先生、葛光锐女士、吴胜波先生因另有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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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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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议案名称:具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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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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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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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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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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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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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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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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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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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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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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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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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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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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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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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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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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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贺黎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