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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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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8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和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分别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1.5亿元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com.cn)披露的《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12月10日,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孟繁鼎、聂光义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桑锐电子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借款人: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3、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之日起12个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保证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担保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担保人依据担保合同向债务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合同之约定为准。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1)自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2)自担保合同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