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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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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9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100%股权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转至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94号关于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工作有所调整并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吴晓强先生和董事陈舸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晓强先生和陈舸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林伟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伟青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监事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吴晓强先生和陈舸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伟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林伟青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及林伟青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9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〇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383.10亿元,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各授信主体的计划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3.40亿元,抵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总抵质押额度范围内,各授信主体额度可调剂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二〇二〇年度向非商业银行机构融资,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融资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业务和信托贷款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前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融资方式、融资机构、融资额度、利息及期限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于二〇二〇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以黄金租赁方式通过银行办理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的黄金租赁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联独立董事回避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聪明先生、薛祖云先生、童锦治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公司将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36亿元。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挺毅先生、郭聪明先生、杜少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期货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利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资金进行相关业务,其中:

(1)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除委托理财外的证券投资。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及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吴晓强、陈舸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总公司”)提交的《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关于提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函》,信息总公司拟提名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总公司的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4,6-15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二〇二〇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383.10亿元,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各授信主体计划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提请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计划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附件2:

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3.40亿元,抵质押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总抵质押额度范围内,各授信主体额度可调剂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抵质押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附件3:

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本生,男,197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审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厦门EPCOS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资金部副总经理、高级经理等。

截至公告日,傅本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弘,男,1982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公告日,陈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9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林伟青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总公司”)提交的《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关于提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函》,信息总公司提名贺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总公司的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1-2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贺睿,女,1972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合规部总经理。曾任公司财务部、预算部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贺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9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集团”)以自有资金为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同意本议案。

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成品油零售(不含汽油);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3,118.64万元,负债总额10,536.80万元,净资产2,581.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426.45万元,利润总额848.68万元,净利润581.84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893.53万元,负债总额6,949.60万元,净资产1,943.94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8,509.63万元,利润总额-74.75万元,净利润-56.06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丰田”)

成立时间:1998年4月27日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东段外贸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汽油);机动车维修;烟草制品零售;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日用品零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849.49万元,负债总额701.90万元,净资产4,147.5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6,569.54万元,利润总额383.65万元,净利润286.66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505.58万元,负债总额1,559.13万元,净资产3,946.45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3,277.64万元,利润总额-199.73万元,净利润-201.14万元(未经审计)。中升丰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额度:4,000万元

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

2、财务资助对象: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额度:2,000万元

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

四、风险及防范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能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与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将签署担保函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反担保。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能直接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在不低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水平基础上结算,定价公允。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同时,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10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于二〇二〇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美元额度,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二〇二〇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拟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将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开展结构性远期业务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美元,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

(三)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售汇币种是美元,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衍生品业务。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于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售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小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利率波动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利率的变动情况。

2、收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对业务规模、回款期的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公司主要交易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用授信额度抵减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进而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二〇二〇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1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698,000万元+69,8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信息集团”)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203-49

法定代表人:王明成

注册资本:26,7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7,532.08万元,负债总额2,220.60万元,净资产25,311.4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99.20万元,利润总额-994.13万元,净利润-1,008.09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430.94万元,负债总额1,892.71万元,净资产25,538.23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899.33万元,利润总额-365.61万元,净利润-251.44万元。信达信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2、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0,396.99万元,负债总额51,561.50万元,净资产88,835.4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8,571.77万元,利润总额6,726.59万元,净利润4,984.7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6,271.93万元,负债总额46,310.31万元,净资产99,961.62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8,939.11万元,利润总额-2,450.10万元,净利润-1,873.87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3、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5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超高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景观照明、家具灯照明及装饰灯具,户内、外全色显示屏,交通灯、道路交通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工程、软件开发及服务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81,748.69万元,负债总额135,436.69万元,净资产146,312.0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5,156.98万元,利润总额2,225.57万元,净利润1,903.39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2,851.99万元,负债总额68,206.42万元,净资产144,645.57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30,274.28万元,利润总额-1,662.94万元,净利润-1,666.43万元。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4、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7,644.48万元,负债总额33,452.91万元,净资产14,191.5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712.88万元,利润总额97.55万元,净利润164.89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3,100.43万元,负债总额28,519.53万元,净资产14,580.90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6,158.65万元,利润总额469.37万元,净利润389.33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5、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2002年2月1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B栋2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34,582.81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汽车批发;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32,584.04万元,负债总额117,173.57万元,净资产15,410.4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925.29万元,利润总额5,925.82万元,净利润5,725.65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0,540.66万元,负债总额84,548.19万元,净资产55,992.47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098.22万元,利润总额835.73万元,净利润582.00万元。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99.6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38%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6、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租赁”)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7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5单元X

法定代表人:吴英杰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8,619.99万元,负债总额37,710.45万元,净资产20,909.5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6,395.67万元,利润总额2,820.13万元,净利润2,113.14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6,302.75万元,负债总额53,205.11万元,净资产23,097.63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6,805.92万元,利润总额2,675.54万元,净利润2,188.09万元。盈泰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7、厦门国贸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进出口”)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10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英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372.92万元,负债总额9,197.08万元,净资产1,175.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8,668.10万元,利润总额139.15万元,净利润109.32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891.72万元,负债总额20,539.45万元,净资产1,352.27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45,323.48万元,利润总额235.25万元,净利润176.43万元。国贸进出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8、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黄晓育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477.13万元,负债总额2,139.96万元,净资产4,337.1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815.73万元,利润总额1,140.23万元,净利润854.33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437.87万元,负债总额851.41万元,净资产4,586.46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1,613.72万元,利润总额379.27万元,净利润249.29万元。厦门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9、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9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89号

法定代表人:陈胜蕃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049.52万元,负债总额843.08万元,净资产1,206.4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490.05万元,利润总额119.31万元,净利润119.31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935.30万元,负债总额1,743.86万元,净资产1,191.45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6,507.71万元,利润总额-14.99万元,净利润-14.99万元。西岸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0、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汽车租赁(不含营运)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986.76万元,负债总额52.51万元,净资产934.2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5.75万元,净利润-65.75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81.37万元,负债总额1,952.00万元,净资产829.36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3,796.86万元,利润总额-104.89万元,净利润-104.89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1、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本”)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4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零售;二手车零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其他日用品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936.51万元,负债总额2,407.29万元,净资产1,529.2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5,923.21万元,利润总额-50.80万元,净利润-49.59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107.55万元,负债总额3,769.91万元,净资产1,337.64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33,671.77万元,利润总额-191.58万元,净利润-191.58万元。厦门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2、泉州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启润”)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6日

住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西片区F-12A-2、F-13B-1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黄晓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润滑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潢、美容;汽车租赁;二手车经纪;机械电子设备、百货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724.03万元,负债总额9,701.20万元,净资产22.8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996.61万元,利润总额-24.60万元,净利润-24.6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578.06万元,负债总额7,749.56万元,净资产-171.50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1,864.74万元,利润总额-194.34万元,净利润-194.34万元。泉州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3、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通宝”)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3日

注册地:福清市海口镇洋坂村

法定代表人:简晓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润滑油、轮胎、金属材料、日用品;代办汽车报牌服务;乘用车维修;汽车贷款信息咨询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213.50万元,负债总额10,151.22万元,净资产-1,937.7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818.59万元,利润总额-702.42万元,净利润-702.95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357.37万元,负债总额10,580.78万元,净资产-2,223.41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3,882.70万元,利润总额-285.69万元,净利润-285.69万元。福清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4、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胜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679.05万元,负债总额3,998.20万元,净资产680.8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871.67万元,利润总额269.89万元,净利润269.89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85.58万元,负债总额7,234.77万元,净资产650.81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19,434.15万元,利润总额-30.04万元,净利润-30.04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5、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策划、广告信息咨询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50.18万元,负债总额1,901.92万元,净资产5,048.2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6,924.06万元,利润总额1,114.36万元,净利润834.06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114.28万元,负债总额1,569.83万元,净资产5,544.44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9,700.95万元,利润总额661.57万元,净利润496.18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6、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田”)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6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摩托车及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轮胎、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汽车装饰装璜;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广州本田品牌汽车销售;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183.36万元,负债总额 2,360.89万元,净资产3,822.4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905.11万元,利润总额857.03万元,净利润641.96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005.67万元,负债总额1,103.17万元,净资产3,902.50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24,851.08万元,利润总额107.14万元,净利润80.03万元。福建信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17、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闽晨”)

成立时间:1996年9月3日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贸易代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59.32万元,负债总额240.33万元,净资产318.9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16.79万元,利润总额14.48万元,净利润19.72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44.48万元,负债总额10.30万元,净资产334.18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896.75万元,利润总额15.98万元,净利润15.19万元。福建闽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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