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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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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止至2019年12月6日,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公司17,2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7,290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企业管理及资源配置,提议注销西安分公司,注销后改组完成后,上述分公司的资产及业务已全部纳入东方中科母公司,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由于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特点闲置资金较多,特此申请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来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其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购买灵活、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申请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中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止至2019年12月6日,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公司17,2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7,290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在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17,29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企业管理及资源配置,提议注销西安分公司,注销后改组完成后,上述分公司的资产及业务已全部纳入东方中科母公司,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由于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特点闲置资金较多,特此申请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来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其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购买灵活、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东方招标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东方招标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侯筱琼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副董事长刘国平先生推选及监事会审议焦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焦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补选监事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议案四《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申请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焦阳,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硕士。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并购部和策源投资,2018年6月加入欧力士投资,现任另类投资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焦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290股,回购价格为11.046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2.01%、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57,520,946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57,520,946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18-067),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8〕81号)。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8.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11.0462元/股,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4,1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节“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郭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郭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后至今,公司进行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分红,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激励对象股份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29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01%,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

3、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资金及来源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1,103,1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000000 股。2019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及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40元/股调整为11.0462元/股。公司此次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190,988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意见

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激励对象郭峰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0462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在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17,29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 律师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东方中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调整依据、回购价格和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2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注销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由于日常经营原因,特此申请注销。分公司注销对公司运营不产生影响,注销完成后,上述分公司的资产及业务将全部纳入公司,其本身不再具有任何资产及业务。为优化企业管理及资源配置,提议注销上述分公司。

二、拟注销的分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91693092L

3、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5号创新大厦2层S215室

4、负责人: 李巍

5、成立日期:2006-12-04

三、拟注销的相关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分公司资产及业务将全部纳入公司。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对提高公司管理运营效率有积极作用。

四、其他

根据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隶属企业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相关决议或决定之后方可申请注销,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招标”)在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理财产品。为更好的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货币基金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本次用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东方招标自有资金及投标保证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型品种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及东方招标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招标”)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东方招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和东方招标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我们同意将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东方招标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东方招标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侯筱琼的书面辞职报告。侯筱琼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侯筱琼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侯筱琼女士一直以来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侯筱琼女士的原定任期至2021年7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日,侯筱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焦阳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焦阳先生的任职生效前,侯筱琼女士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焦阳,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硕士。曾任职于华泰证券并购部和策源投资,2018年6月加入欧力士投资,现任另类投资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焦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15至2019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注销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月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2月2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