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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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17只
公募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19-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的17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对旗下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次修订所涉及的17只基金如下,具体修改对照表请见附件。

4、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021)802101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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